泰州市中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年综合利用2.68万吨危险废物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泰州市中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泰州市中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2.68万吨危险废物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根据市场需求,本次泰州市中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拟投资2600万元建设“年综合利用2.68万吨危险废物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在使用原有厂房、仓库情况下,新增厂房一栋,在原有设备基础上新增废催化剂处理设备一套,MVR蒸发系统一套,拟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能由原来的1.44万吨/年扩大为2.68万吨/年,并对品种调整,新增HW50废催化剂1万吨/年,表面处理污泥、废液HW17由原来1400吨/年调整为500吨/年,含铜污泥、废液HW22由原来8000吨/年调整为1.32万吨/年,无机氰化物废物HW33由原来1000吨/年调整为50吨/年,含镍污泥、废液HW46维持原来3000吨/年处理量,其它废物HW49由原来1000吨/年调整为50吨/年。调整后经营项目为:综合利用HW17废物、HW22废物、HW33废物、HW46废物、HW49(900-046-49)废物、HW50废物,合计2.68万吨/年。该项目已取得泰州医药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数据局备案,备案证号:泰高新数备【2024】38号。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烘干生产线废气、废催化剂处理线废气、锅炉燃料燃烧废气以及危废仓库一废催化剂暂存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烘干生产线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进行处理后经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废催化剂焙烧烟气采用“二次燃烧+高温脱硝+半干式急冷+干式吸收+布袋除尘+二级喷淋”进行处理后经3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少量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MVR配套的燃气锅炉废气经10m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胡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接管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胡庄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胡马河。初期雨水和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表1标准,回用作为冷却塔补充用水,不外排。
固体废物:建设单位属于危废预处理企业,因此项目来料、成品均属于危险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干化污泥、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除尘袋、除尘灰、废水处理污泥和蒸发残渣、废包装容器、焙烧炉更换的废耐火砖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干化污泥、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除尘袋、除尘灰、废水处理污泥和蒸发残渣、废包装容器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废耐火砖为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或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卫生处理。
噪声:本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2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公众认为必要时,泰州市中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或者苏州品润环境评价有限公司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
泰州市中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卫总,联系电话:0523-81555008
苏州品润环境评价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8915428380
邮箱:jspinrun_eia@126.com。
(2)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见文末。
(3)查阅期限
本公告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文末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有任何疑义,请于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 联系建设单位。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