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越洋医药开发有限公司药品制剂生产项目(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报告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文。现将《泰州越洋医药开发有限公司药品制剂生产项目(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公示稿)》全文予以公示。公示稿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r8Hb1U3eZs9TLci6nfOjWA;提取码:ylvn。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拨打建设单位电话:联系人:陈总,联系电话:18762349873。